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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院新闻宣传工作奖惩办法 |
发布时间:2012-12-12 11:03:09 |
关于印发《桐城市中医医院新闻宣传工作 奖惩办法(暂行)》的通知 各科室: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新闻宣传工作管理,提高新闻宣传工作的整体水平,营造正确的积极向上的舆论氛围,特制定《桐城市中医医院新闻宣传工作奖惩办法(暂行)》,并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 特此通知。 附件:桐城市中医医院新闻宣传工作奖惩办法(暂行) 桐城市中医医院新闻宣传工作奖惩办法 (暂行)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全院职工新闻宣传工作的主动性、积极性,进一步提高全院新闻宣传工作水平,达到展示医院形象,扩大医院影响,提高医院知名度,推进医院品牌建设,为医院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的目的,特制定本暂行办法。 第二条 新闻宣传的要求及内容 (一)要求: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,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,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,反对弄虚作假、数字失真、抄袭他人作品,保证宣传内容的真实性与纪律性。全院职工在投稿前需经院办审核,经审核同意后,可自主进行投稿。 (二)内容:准确及时报道医院的重大会议、重要事项、重要活动、工作动态;准确及时报道医院的新思路、新举措、新成果以及典型经验、先进人物、先进事迹;宣传报道医院的特色科室、特色疗法、好人好事、患者心声以及中医文化建设等有关内容。 第三条 新闻宣传的载体及题材 (一)新闻宣传载体包括:国家、省、市、县及院级媒体,包括报纸、学术期刊、电视台报道、网络报道。 (二)新闻宣传题材包括:以文字、图片、视频等形式展现的政务信息、消息、通讯报道、调研文章、新闻稿件、学术论文以及文学、书法、绘画、摄影等内容积极正面健康的各类作品(须注明作者单位)。 第四条 计分标准 (一) 基本任务数:全院职工个人年度基本任务数为每 人5分。 (二) 计分标准 国家级媒体:发表稿件500字以下的每篇得20分, 500-2000字的每篇得25分,2000字以上的每篇得30分。 省级媒体:发表稿件500字以下的每篇得15分,500-2000 字的每篇得20分,2000字以上的每篇得25分。 市级媒体:发表稿件500字以下的每篇得8分,500-2000 字的每篇得10分,2000字以上的每篇得12分。 县级媒体:发表稿件500字以下的每篇得3分,500-2000 字的每篇得5分,2000字以上的每篇得8分。 院级媒体:发表稿件500字以下的每篇得1分,500-2000 字的每篇得2分,2000字以上的每篇得3分。 同一新闻稿被各级新闻媒体同时报道,可累计折半加分; 书法、绘画、摄影作品均按500字以下标准计分。在各级新闻媒体每出现一次负面报道扣当事人10分。 第五条 奖惩程序 新闻宣传实行“季度考核,年度兑现”的办法,全院职工应积极参与,完成个人年度基本任务数,并纳入科室宣传统分,各科科室主任进行督促,院部季度通报。 各科室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,做好新闻宣传资料的收集登记工作。报刊报道要保留原始资料,网站报道要保留网页存档,电视广播报道应尽可能采集节目或保留用稿单,以此作为计分依据。 院办负责对新闻宣传情况进行统计、考核、通报。在年度通报中,完成基本任务数的职工,按每分5元进行奖励;未完成基本任务数的职工,按每分10元进行扣罚。同时,评比出得分前3名的职工,按《科室工作目标综合考核及奖惩办法》中有关内容进行奖励。 第六条 本办法由院办公室负责解释。 第七条 本办法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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